湖南岳阳平江县助医活动合作协议
来源: | 作者:上海增爱基金会 | 发布时间: 2019-09-03 | 282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
医疗卫生公益项目合作协议

 

甲方:增爱公益基金会

乙方:湖南岳阳平江县卫健局

 

为了响应党中央提出的“精准扶贫”国家战略,努力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贡献力量。增爱公益基金会(以下简称甲方),与平江县卫健局(以下简称乙方)经过友好协商,达成合作意向如下:

 

     一、合作方针与目的:

甲乙双方遵循帮助贫困地区人民群众提高医疗健康水平的共同目标,通过优势互补、资源整合,在国家贫困和缺医少药地区,开展医疗卫生助医公益活动,为当地群众送去优质的医疗服务,为卫生医疗机构提高健康服务能力作出贡献。

 二、合作项目内容:

根据乙方当地常见病种和医疗机构医生的业务需求,甲方出资组织心内科、内分泌科、神经内科、中医科和中医骨伤科等五位上海市属医院副主任级(含)以上专家、教授,在乙方所辖地区的平江县中医院、妇婴医院,开展免费诊治医患群众及医生业务培训等助医活动。

 

     三、合作方案的实施:

(一)合作时间:

201995日至97日在平江县中医院、妇婴医院开展助医活动。

(二)参与活动的专家:

甲方邀请来自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华东医院、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一人民医院、上海同济大学附属第四人民医院等五位专家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(三)服务对象

当地的患者及相关科室的医生。

 

四、 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:

(一)       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

1、          根据乙方的需求,组织上述五个科室的医疗专家赴平江县进行助医活动。

2、          提前将助医专家信息发给乙方。专家义诊半天约4个小时、1天约8个小时。半天时间一位专家大约诊治20--25/次的病人。共提供五位专家参加这次活动。

3、          甲方提供此次医疗培训活动所需的资金,包括:医疗专家、工作人员、志愿者的往返路费、住宿费用等。相关资金由甲方直接与有关方面结算。

4、          甲方负责监督助医活动中的各个环节,监督所资助资金按照合理、节约的原则专款专用,落实到位。

5、          甲方有权根据需要,对实施助医活动的地区进行回访,了解有关情况。

(二)    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

1、    确定一位当地对接联络的同志(姓名、电话),与甲方组成协调小组,开展助医活动前期各项工作的协调落实。

2、    助医活动的事先宣传工作,制作医务专家易拉宝简介(专家信息由甲方提供);制作活动横幅:增爱公益基金会平江县助医活动

3、    义诊当天病人预约和分科室就诊的地点、房间的落实。 准备医生白大褂,事先发给各位专家。

4、    确定是否举行医学讲座,提前告知甲方,通知相关专家作准备工作。

5、    安排摄影师拍摄助医活动各个环节的照片以及集体照。若相关媒体需要采访的话,请事先与甲方联系。

6、    解决专家的接送以及三天活动的交通工具。

7、    助医活动启动仪式的场地、参加人员的确定,领导发言的准备。

8、    捐赠医疗器械的准备工作:(1)确定捐赠器械;(2)当地制作捐赠牌,供捐赠仪式上使用;(开具接受捐赠的证明)。

9、    代甲方预定住宿的宾馆。

10、   安排助医活动期间的餐饮问题。

 

    五、其他

 (一)本协议自合作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。

(二)合作双方务必互相监督,按照有关条款履行协议。

(三)如有未尽事宜,双方协商解决。本协议的附件具有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。

(四)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、乙双方各执壹份。

 

甲方:增爱公益基金会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乙方:平江县卫健局

 

代表人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代表人:

 

  日期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日期: